血色天山:新疆同治暴乱那十年(题外)背后的新疆


1、三个问题
新疆同治暴乱的历史很烧脑。一是人名,他们的名字不像赵钱孙李那么简单明了,一个名字一大串,记不住,写着也费劲,总要一遍一遍解释,这个人就是前面干过什么的某某某。二是官名,低级别的好办,都是小人物,一笔而过。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他们是干什么的?有区别吗?谁领导谁?三是疑惑,为什么场面上的人物,抵抗的,死难的,多数都是满蒙官兵?
清朝在新疆和蒙藏地区,采取和内地郡县制区域完全不一样的行政治理方式,分区治理,因地制宜,相互交叉,相互牵制,但有制度和规律可循。就好比,人家当初端上桌子的时候,四个碟子八个碗,鱼是鱼,肉是肉,有规有矩,清晰明了。是新疆历史不愿意说清楚,把碗和盘子倒在一起搅和,搅成一锅烩菜。
行政建置是一项复杂而且敏感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政治考量和利益平衡,不是设个衙门、派个官员就能完成的事。在民族和藩属地区“改土归流”,设置郡县,从清朝雍正年间就已经开始,到新中国成立以后解放西藏才算结束,经历了漫长的三百多年时间。把清朝在新疆的行政管理系统真实还原出来,你会看见一个完全不一样的新疆历史。
在内地省区,清朝完整继承了明朝已经成熟的郡县制,只是强化了总督和巡抚制度。总督是区域大员,号称封疆大吏,管一到两三个省。巡抚相当于省委书记,布政使是省级行政总管,相当于省长。按察使是省级纪检司法工商税务等等总管,不太好描述,总之是和省长平级的省级大员。再往下,道员、府尹、知县,这个体系很清晰。
打破行政官阶的情况不多。比如“钦差大臣”,皇帝专门交办某项事务,不论品级,在事权范围内有最大权力。再比如“领兵部尚书衔”,等同于国防部部长的级别,这种情况在军队中比较常见,实职可能是地方军事大员,但行政级别为正部级或者更高。总而言之,清朝在内地省区的行政体系很完善,有成形的制度,有固定的模式。
新疆行政认知混乱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个,伊犁将军的职责和权限。第二个,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真实身份、所在地区和职务权力。第三个,甘肃在新疆的行政管辖历史和管辖范围。
把这三个问题理清楚,清朝在新疆的行政治理模式和各级官员职权,便一目了然。而且会进一步明白,新疆同治暴乱,为什么南疆全面沦陷,而北疆地区能持续抵抗十年,一直坚持到左宗棠进疆?为什么抵抗和死难官员多数是满人和蒙古人?为什么南疆暴乱留给阿古柏那么大的政治空间?
对上述问题的解答,会颠覆很多人对新疆历史的认知。我们讲述大众历史,并非争夺主流历史话语权,只是还原一些真相。历史是一代又一代人踩出来的脚印,我们把被人掩藏掉的脚印用手刨出来,让更多人知道:原来,新疆的过去是这样的!
二、伊犁将军
在新疆近代史上,“伊犁将军”是一个被极力夸大的职位,一直被描述为清朝在新疆的最高军政长官。很多历史点到这里就被卡住了,如果伊犁将军是新疆地区最高军政领导人,为什么新疆建省后仍然要保留伊犁将军这个职位?
“伊犁将军”全称“总理伊犁等处将军”,这个“等处”,没有明确事权范围,大或者小,在不同阶段因事而定。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正式的职务名称是“总理回疆事务大臣”,回疆指的是那时候的南疆。相对于伊犁将军,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的职权范围非常明确,是清朝在南疆地区设立的最高军政长官。
伊犁将军是清朝在新疆地区设立的最高军事指挥机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伊犁将军没有地方行政管理职能。同比于今天,伊犁将军更像一个战区指挥机构,直属部队只有清朝驻扎在南北疆的八旗军,还不包括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及以东地区的八旗军由乌鲁木齐都统节制,新疆全境的清朝绿营军由陕甘总督节制。这一制度从乾隆持续到清末,从来没有过例外。
在战争、民变和暴乱时期,伊犁将军通常都是新疆的最高军事统帅,经朝廷授权后,伊犁将军节制所有参战部队。包括在新疆的绿营军,包括从内地派往新疆的援军。
伊犁将军对参赞大臣、办事大臣有名义上的节制权,但清政府派往新疆的参赞大臣、各地办事大臣,都有“专折奏事权”,直接对中央负责。所谓节制权只是一种形式,有节而无制,只有在战争和动乱时期,伊犁将军的节制权才能体现出来。
伊犁将军对自己的职权范围很清楚,只负责带兵打战,历来不过问地方行政事务。他们有政治规矩,而我们不守历史规矩,因为某些目的,无中生有,强牵附会,把各种职能都强加到伊犁将军头上。
乾隆二十九年 (1764年),清朝设置伊犁将军第二年,首任伊犁将军明瑞上奏清廷,要求向伊犁派驻地方事务官员。“现在伊犁挈眷官兵跟役,与商、民杂处,必有词讼交涉事件。请于兵丁全到之后,设立理事同知一员”。清政府照准,甘肃布政司向伊犁派驻“理事同知”,驻惠远城,称“伊犁直隶厅”,专管“旗下事务”。伊犁直隶厅的上级主管部门,是甘肃布政使。
清政府曾在乌鲁木齐设参赞大臣,主管乌鲁木齐及周边地方事务。甘肃行政西移后,在乌鲁木齐设“迪化直隶州”,乌鲁木齐行政管辖归于甘肃,乌鲁木齐参赞大臣已经没有存在意义,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被裁撤,改置“乌鲁木齐都统”。乌鲁木齐都统是乌鲁木齐以及西三县(含昌吉)、东三县、吐鲁番、哈密的八旗军统领,设置谕旨中明确“受伊犁将军节制”。随着乌鲁木齐行政中心地位不断提升,乌鲁木齐都统的职权和官阶也不断提高,至道光年间,已经升格为二品或从二品大员,与伊犁将军平级,所谓节制也流于形式。比如,同治新疆暴乱在库车爆发,乌鲁木齐都统平瑞直接向库车派兵,并不请示伊犁将军常清的意见。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安西提督移驻巴里坤,更名“巴里坤提督”。第二年,陕甘总督杨应琚上奏清廷,将巴里坤提督移驻乌鲁木齐,“巴里坤提督”这个职务名称一直保留到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更名“乌鲁木齐提督”。光绪十一年(1885年),新疆建省后,“乌鲁木齐提督”移驻喀什,更名“喀什噶尔提督”。以上不同时期、不同驻地、不同名称的提督,被后来的历史统称为“新疆提督”,是驻防在新疆各地的绿营军最高统率,受陕甘总督节制。
乌鲁木齐提督与乌鲁木齐都统平级,但就区域而言的职权范围,要大于乌鲁木齐都统。根据清朝例制,布署在南疆军府区的绿营军仍然受乌鲁木齐提督节制,乌鲁木齐提督受陕甘总督节制。八旗军和绿营军相互牵制,是清朝在全国的置军惯例。
三、参赞大臣
参赞大臣设立初期,是一个临时性职务,最早出现在平准战争。《清朝通典》载,“国家凡有征讨之事,特命大将军经略,辅以参赞大臣、领队大臣”。早期的参赞大臣是军事职务,一般为领军副统率。战争结束后留在地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逐渐转变为中央特派到地方的行政官员。
参赞大臣地位很高,在新疆担任过参赞大臣的官员,很多是战功赫赫的满清名将。比如,乾隆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前后两任主帅分别为靖逆将军雅尔哈善、定边将军兆惠,参赞大臣有哈宁阿、三泰、额敏和卓。三泰在叶尔羌战死于黑水营,阿里衮、爱隆额、福䘵、舒赫德补授参赞大臣。明瑞和阿桂抵达前线增援,补授参赞大臣。
大小和卓叛乱平定后,留在南疆负责地方工作的军事将领改任“办事大臣”。其中,舒赫德任叶尔羌办事大臣,阿桂任阿克苏办事大臣,阿里衮任喀什噶尔办事大臣。他们都是清朝中前期声名卓著的一代名将。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朝平定大小和卓叛乱,清政府在喀什、英吉沙尔、叶尔羌、和田、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焉耆)设办事大臣,称南疆八城。办事大臣从中央各部和地方各省选派,每个办事大臣只负责管理一个地方,称“一城一地管事权”。
乾隆二十八年(1764年),设立“总理回疆事务大臣”,驻地喀什,又称“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统管南疆地区军政事务,南疆的八个办事大臣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节制。在后面两年,参照南疆行政模式,在乌鲁木齐设“参赞大臣”,因为事权与甘肃冲突,后改置“乌鲁木齐都统”。在塔城设“参赞大臣”,负责塔尔巴哈台全境的地方行政事务,一直存续到新疆建省。
叶尔羌办事大臣曾短暂升格为参赞大臣,后撤销,恢复办事大臣旧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曾经搬迁到乌什,改官称为“总理回疆事务大臣”,后迁回喀什,恢复旧称“喀什噶尔参赞大臣”。
哈密和吐鲁番实行郡王制,类似于西南地区土司制度。为了对口这两个地区的行政事务,哈密玉素甫郡王家族、吐鲁番额敏郡王家族兼参赞大臣一职,到同治暴乱后为止。
四、办事大臣
参赞大臣是固定职务,参赞大臣节制下的办事大臣却是临时职务。办事大臣属清朝中央政府特派员性质。
郡县制以外的新疆地方官员,来路一般有三种:
一,抽调轮岗。从各部、各省、副都统、总兵等省部级官员中抽调,轮换上岗,任期三年。军机处于每年十月开列名单,提交皇帝选派,轮岗官员以满人为主。
二,革职遣犯。一些犯了错误的官员,犯罪而罪不至死官员,发配到新疆戴罪立功。如两广总督林则徐、吏部尚书永贵、山东巡抚同兴、黑龙江将军静斌,都是因罪下放到新疆的官员。
三,皇室近亲。清政府鼓励三等以上侍卫到新疆担任地方官,这一制度在很大程度弥补了新疆官缺。清朝皇室的近身侍卫从皇室近亲中选拔,同治暴乱时期,很多和皇室沾亲带故的满清子弟死难于新疆,这种情况在封建王朝时代独一无二。
办事大臣名义上接受参赞大臣、伊犁将军节制,但他们是各部和各省抽调过来的临时工,很多人官衔和伊犁将军、参赞大臣平级,有人甚至略高。还有一些人,来新疆以前,就在伊犁将军和参赞大臣的上级部门任职。如乾隆年间的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纳世通,来以前是工部右侍郎、镶黄旗汉军副都统,文武官衔都是正二品。再如乾隆年间,高朴以兵部从二品侍郎调任叶尔羌办事大臣,他的顶头上司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雅德,只是刑部侍郎出身的三品官员。
为疏通领导和被领导关系,清政府规定,派驻新疆的办事大臣,任期内取消官衔品级,返回原职后再行恢复。话这么说,每个人心里都跟明镜似的,驻疆办事大臣不但有“专折奏事权”,军机处还设有专门的办事大臣事务处理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办事大臣、参赞大臣、伊犁将军的上下级关系有名无实,各自管好一亩三分地。只有在战争、民变、叛乱时期,才会形成自上而下的节制关系。
办事大臣制度,是清政府在南疆地区采取的特殊行政管理举措。办事大臣,是清政府派驻在南疆八地区的中央特派员,他们不是地方官,不是今天的地委书记或者县委书记。他们在南疆任职,只负责一城一地,返回原职个个都是省部级干部。
道光年间,那彦成从直隶总督位置上调往喀什,出任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相当于,今天北京、河北、天津三个省区的党委一把手,调往新疆担任半个省的书记。玉麟从兵部尚书调任伊犁将军,相当于今天的国防部部长调任战区司令员,但伊犁将军权力范围远不如今天一个战区。
清朝在新疆和蒙藏地区的官员派遣,真正树立了“职务能高能低,干部能上能下”的优良风气。这样的体制性道德,今天的政府做不到,今天的干部们也不可能想通。但他们一直在嘲笑那些留着长辫子的清朝人,笑话他们愚昧、可笑、落后。
五、领队大臣
最早提出新疆建省的人,既不是龚自珍,也不是左宗棠和刘锦棠,是满清皇帝乾隆。
乾隆二十四年(1859年)七月,清朝收复新疆全境,乾隆要求剥离陕甘总督管辖范围,专设“甘肃总督”一职,管辖包括“西陲”在内之“甘肃”,在新疆实行督抚制,建置行省。当时的陕甘总督舒赫德拟定新疆建省方案,“请于伊犁、阿克苏、叶尔羌各设总兵一员、兵备道一员,其同知、通判、都司、游击及佐杂、千把总等员弁,均按南北两路情形添设”。其中所说的“兵备道、同知、通判、都司”都是地方事务官员,方案被否决。
军机处认为,“伊犁至叶尔奇木(叶尔羌)等处添设镇道文武员弁各事宜,与回地体制俱未相宜”。最终,在北疆实行郡县制,归甘肃。南疆和伊塔地区实行军府管理下的羁縻制度,军政事务由伊犁将军、参赞大臣负责,地方事务由当地少数民族伯克、札萨克管理。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甘肃行政西移,安西(瓜州)、靖逆(玉门)绿营军移驻巴里坤,安西道移驻巴里坤。到同治暴乱前,甘肃在北疆地区的郡县建置基本完成。
“领队大臣”是清朝在新疆郡县制地区、蒙藏地区设立的八旗军统领职务。
从康熙平定第一次准噶尔叛乱开始,清政府从北京到新疆形成两条战略布防线,也是通常的进疆路线。从北京到河南、到陕西、甘肃,经哈密、巴里坤,进入新疆的路线,称西路。从北京到张家口,进入蒙古地区,在科布多翻越阿尔泰山,经塔尔巴哈台,到伊犁的路线,称北路。在西路沿线,巴里坤、古城子(奇台)、乌鲁木齐是布防重点;在北路沿线,乌里雅苏台、科布多是布防重点。
甘肃行政西移的同时,清政府在哈密、巴里坤、古城子(奇台)、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乌苏)设领队大臣,统领当地防务,兼领本地八旗军务,归乌鲁木齐都统节制。领队大臣是满人对新疆和蒙藏地区实行网络化统治的手段之一,以保证八旗军系统始终掌握在清朝中央政府最高层。
领队大臣纯属军职,是固定职务,没有地方行政职能,官阶相对较低,通常为三到四品,没有专折奏事权。同治暴乱后,盛京兵部侍郎讷尔济从东北调任巴里坤领队大臣,属高职低就,不但能专折奏事,而且有钦差大臣性质。讷尔济不经军机处同意,就给民团首领张和封了一个五品官衔,那时候的五品官相当于今天的地厅级,讷尔济的官阶之高可想而知。
六、甘肃和新疆
“新疆”在早期并不是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专用名称,清政府把收复领土和废除土司制度以后改土归流的土地,交给当地省级行政区管理,这些地方也叫“新疆”。比如,台湾建省以前,归福建省管辖,称“福建新疆”;越南北部地区曾经由广西管辖,称“广西新疆”;德宏州划归云南初期,称“云南新疆”。
新疆建省以前,北疆地区只要出现道、州、县、厅这样的行政机构,这些地方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新疆,是甘肃的行政辖区,包括乌鲁木齐。州府衙门设在乌鲁木齐的“迪化直隶州”,是甘肃布政使治下的地方行政机构。道府衙门设在乌鲁木齐的“镇迪道”,是甘肃按察使派驻的地方事务机构。
“道”和“厅”,是很多人对明清行政体制最模糊的两个概念。明清时期的“道”,不同于日韩今天的道;清朝时候的“厅”,也不同我国今天的厅。
“道”分两种,“分守道”和“分巡道”。
“分守道”是地方行政机构,可以理解成为今天的地区行署,但设分守道的地方通常都有一定的特殊性,不是哪个地方都要设“分守道”。道的管理范围和职务权力比今天的地区行署要大。分守道的上级主管部门,是省级布政使。
“分巡道”是事务管理机构,如粮储、河道、盐业、提学、驿传、兵备等,可以理解成为今天的市场监管局、粮食储备局、铁路公司、海关等事务性机构。其中,兵备道是分巡道的一种,负责军备、屯田、后勤等事务,服务于军事,但没有直属部队,类似于今天的武装部,却又是一个跨区域机构,事务覆盖范围相当于或略低于今天的一个省级军区。“分巡道”仍然是地方机构,归省级按察使管辖。
并非全国各地都有“道”。一个地方很重要,需要统筹协调行政事务;或者省级行政区域太大,需要划片区管理;在类似情况下,才会设“分守道”。“分巡道”也一样,河运密集的地方设河道,盐务开采的地方设盐道,经常打战的地方设兵备道。哪种情况都没有,这个地方就不设道。清朝光绪年间,全国设分守道20人,设分巡道72人,设直隶海关道1人。
清朝在新疆没有“分守道”,只有镇迪道和阿克苏道两个“分巡道”,归甘肃按察使管辖,是清政府在新疆对口地方事务的一种措施。如阿克苏,是回疆事务区,也是军府管理区,和甘肃没有任何行政关系。道是地方事务机构,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就不可能是参赞大臣或伊犁将军等军务机构,只能归口于甘肃按察使,和镇迪道形成一个服务于南疆的军事后勤系统。
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在新疆设置七个地区,统称为道,称“新疆七道”,属于地区级行政机构,和清朝的道不是同一个概念。
“厅”是一个行政建制不完整的“县”。“厅”一般设置在郡县建立前期,类似于今天的临时机构或筹备组织。比如,县委和县政府还没有成立,先把公安局、法院、税务局设立起来,这样的地方称“厅”。厅通常是一个筹备中的县级行政区,人员不到位,编制不完整,地界也不明确,先设立事务办理机构,再逐步完善。
清朝在新疆、蒙古、青藏、云贵等地区推行郡县制,普遍采用“先厅后县”的方式过渡,先收回地方自治权,派驻事务官员,再逐步完善,完成建置。所以,清朝时期的厅只在少数民族区域,内地郡县地区不会出现厅级行政机构。又因为郡县建置需要调配大量地方官员,厅在设立初期多数为“直隶厅”,由省级布政使直接管辖,置县后完成移交地方州府。
一些始终不具备置县条件的地方,厅作为固定机构会长期存在,称为“散厅”,如库尔喀喇乌苏厅,一直保留到新疆建省。清朝在郡县设置过程中,也会出现行政倒退情况,如巴里坤,从“镇西府”降为“宜禾县”,最后降格成为甘肃布政使治下的“镇西直隶厅”。
即至新疆同治年间,甘肃在北疆地区的行政建置情况为:
地区级行政机构:迪化直隶州(乌鲁木齐)。
地区级事务机构:镇迪道、阿克苏道。
县级行政区:绥来县(玛纳斯、呼图壁)、昌吉县、阜康县、吉木萨县(旧称)、奇台县(辖木垒)。
县级事务区:伊犁直隶厅(惠远)、库尔喀喇乌苏直隶厅(乌苏)、辟展直隶厅(鄯善)、镇西直隶厅(巴里坤)、哈密直隶厅。
七、分治结果
了解清朝在新疆的行政分治模式后,再看新疆同治暴乱在不同地区的不同结果:
中央直属的军府地区——
南疆全面沦陷,满人官兵全部死难,无一人存活。
伊塔地区全面沦陷,绝大多数满人官兵死难,有个别存活。如卫拉特领队大臣荣全,外出向沙俄借兵,得以存活;塔尔巴哈台领队大臣图库尔负责城外防守,率五十人逃脱存活。
喀什绿营军(汉军)投降,伊犁锡伯营投降,伊犁索伦营弃城。满族官兵无一人投降。
甘肃管辖的郡县地区——
乌鲁木齐迪化、巩宁两城沦陷,古城子沦陷,满人官兵多数死难,有少部分存活。
其它地区全部为半沦陷状态,尤其农村地区,长期在汉民和团民的控制中。
巩宁城和古城子沦陷后,有部分满人官兵能存活下来,主要原因,是郡县以后汉族居民大量进入北疆农耕,城市以外的广大地区,有满人官兵突围逃生的空间。不像南疆和伊犁,天罗地网,逃无可逃。
郡县区官员全部出逃,组织长期抵抗。在整个甘肃管辖区,既没有汉人官民自杀殉难,也没有汉人官民变节投降。
分治区别——
军府地区沦陷后,清政府对南疆和伊塔的统治全部丧失。一直到清军收复新疆,军府区再没有出现过抵抗武装和抵抗组织,一片死寂。
郡县地区则处于半沦陷状态,一直到左宗棠大军进疆,北疆郡县地区没有一个地方被暴匪完全占领过。在北疆郡县区,民团组织纷纷涌现,建立敌后抗战根据地,展开旷日持久的游击战争,一直坚持到左宗棠平叛大军入疆。以后期形势,即使清朝不派左宗棠大军进疆,民团组织和巴里坤清军迟早也会收复精河以西的北疆地区。
刘锦棠率军抵达巴里坤,满族将军荣全和金顺前往东三县接应,说明从伊犁到乌鲁木齐、巴里坤的北疆通道一直没有断绝。平叛大军迅速荡平北疆暴匪,一举解放乌鲁木齐,有汉族民团、卫拉特蒙古、巴里坤清军十年奋战打下的基础,如火如荼。
历史的功劳只能记在少数几个英雄人物的名下,他们是时代标记。但北疆军民十年浴血奋战,这样的真相也应该被人知道,他们一直存在,他们从来没有放弃。前提是,北疆实行郡县制以后,汉族人口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上百年,有战略纵深,有群众基础,有坚持抗战的条件。
今天的新疆,是一个高度完整的省级自治区。而百年前的新疆,是两三个以上行政单元。这是抹不去的事实、藏不住的真相。把这些历史剥离出来,再看同治暴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新疆军府区沦陷了,新疆郡县区还在。传统意义上的新疆沦陷了,传统意义上的甘肃还在。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传承,在新疆从来没有消失过!
八、历史的背面
十年前,在一个座谈会上,专家又说起两千年前的张骞通西域,被人打断,当场呛白,“据说人是猴子变的,你怎么不说全世界的原始森林自古以来也是哪哪的一部分?”场面极其尴尬。
这样的耻辱,是体制内专家几十年歪曲历史的结果,他们咎由自取。从乾隆收复新疆算起,到辛亥革命,甘肃对新疆有一百三十年的行政管辖史。到现在,历代中央政府在新疆的郡县建置已经三百多年,这是铁打的事实。这样的历史,今天没人知道,说起古代史,就是两千多年前的张骞,和一千多年前的玄奘;再说急了,就说我们曾经是他们舅舅。说到近代史,就是平定准噶尔叛乱、大小和卓、张格尔、阿古柏,然后,左宗棠收复新疆。接下来又是一段空白,杨增新和金树仁直接跳过去,出现一个坏人盛世才。再然后就解放了,各族人民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拥抱在一起。
在新疆生活过的人,可能不知道历史,一定都了解当下。这是一个必须用双手死死摁住的地方,一刻都不能松手。很少有一个地方像我们一样,上面领导一调整,底层百姓诚惶诚恐,生怕性格软弱,生怕政策反复。今天尚且如此,从左宗棠收复新疆,到杨增新当政,改朝换代的背后,是漫长的三十年时间,新疆是怎么过来的?
现在的新疆政策,和清朝晚期并无两样。现在叫援疆资金,那时候叫协饷,是制度化财政援助,给的比现在多。现在叫援疆干部,那时候叫办事大臣,级别比今天高,工作时间恰好也是三年。现在叫全民教育,那时候没有这么好听的名目,强制推行汉化教育,孩子不上学,大人是要坐牢的。
清朝的新疆治理初见成效的时候,民国来了,三十年教育成果化为乌有。八十年代以前,是民族团结最好的一个时期。从八十年开始,要加强民族区域自治,两少一宽来了,干部配比来了,计划生育政策来了,又是一次历史倒退。
关于甘肃和新疆的行政融合史,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掩盖。我们讲中华民族共同一体,却要把中央政府在新疆一百多年的郡县史抽取掉,却要把汉民族在新疆三百多年的生活史抹杀掉。关于郡县和伊犁将军的体制对应,百般洗刷,百般缝补。行政建置不是写故事,那是政治,更何况满清是少数民族政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管理严密了再严密,县府只能对应州府,州府只能对应道台,道台只能对应省级布政使。让伊犁将军管理新疆行政民政事务,就好比让今天的一个战区管理一个或几个省,怎么可能?自媒体历史爱好者是纯粹的阅读人群和吸收人群,他们没有翻阅一手资料的兴趣和条件。作为体制内历史研究者,他们经常接触清史资料甚至档案,翻开清实录,面对字里行间经常出现的“甘肃阿克苏”、“甘肃奇台县”,他们润了再润,从不解释!
从左宗棠到杨增新,中间还有董福祥等一群人艰苦卓绝守卫新疆,才能把风雨飘摇的新疆一路平安护送到民国。今天在新疆,把左宗棠、刘锦棠、杨增新挂在嘴上,好像他们就是新疆近代史的全部。是,他们都很伟大,但几个人盖不住这么大的新疆。大家津津乐道的杨增新,也是董福祥门生。董福祥率甘军守卫新疆十九年,现在有几个人知道他的名字?
历史已经过往,新疆巍然屹立。没人能把新疆搬走,甘肃也搬不走新疆,甘肃只是在新疆有过一百多年的历史存在。我们可能是森林里走出来的猴子,但我们不想念森林,我们只想守护好美丽的新疆,这里是祖辈们流过血的地方。
九、致“博史馆”
公众微信号“博史馆”向北门外提出九问,看到了。很意外,语言平和,没有情绪。从引用了北门外那么多文章段落,能看出“博史馆”的认真。对认真的质疑,我必定做出认真的回答,请稍候。历史认知各有长短,谁都不能确定自己的三观一定正确,但我会竭尽全力维护自己认为对的一面。只要站在中华民族大一统的立场上,我们的方向就是一致的。
我爷爷在旧社会上过公学,是马步青捐建的一所中学。爷爷说,每年的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马步青必定要到场讲话,讲的都是儒家圣人思想。我在甘肃分省篇中写到过西北马家,写到马福䘵率领四百河湟子弟战死于北京正阳门的那一段,一样热血沸腾,一样慷慨激昂。我在文章中说,西北马家的诞生并不偶然,他们是清末回民接受儒学教育的成功典范。这些言论也被人批评了,很多人对马家军的认识已经固化。在今天的历史哺育下,有人对“军阀”两个字都会敏感,只要被定性成军阀,他们就说,那是个坏人。
后面会写到马仲英。很多人至今都不明白,马仲英为什么要进入新疆。新疆的老回民一直在传唱一句口歌:黑驴子马步芳我日了你的娘啊,把我们的尕司令撵到了新疆。这不是真相,马仲英身上有隐秘,也有传奇,他首先不是个土匪和流寇。我以自己能搜寻到的资料判断对错,和民族无关。
在我的历史认知中,马家集团和马仲英需要重新认识,像阿古柏、妥明、白彦虎这样的人,必须是坏人,十恶不赦,不必讨论。如果天堂有路,我想借条道,看看他们进去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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