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湖南张家界,男子离婚 8 年后,发现孩子非亲生,向前妻索赔 10 万元,前妻:不赔!法院判了


“太离谱了”湖南张家界,男子离婚 8 年后,发现孩子非亲生,向前妻索赔 10 万元,前妻:不赔!法院判了
结婚不到2年,一场离婚,他以为就此和前妻划清界限,却不想8年后,一个亲子鉴定的结果,将他推入了更深的绝望漩涡。

本想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却再次碰壁。这场看似毫无希望的官司,法院的判决完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亲子鉴定惊天内幕,8年后他选择起诉前妻
张先生和赵女士的婚姻,就像一场草率的赌博。
相亲时,赵女士对老实木讷的张先生并无好感。在张先生的死缠烂打下,赵女士终被打动,选择接受了这桩婚事。
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张先生经常外出出差,夫妻二人聚少离多。赵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后,张先生为了孩子换了一份本地工作。然而,生活压力依旧如山倒海压。赵女士开始抱怨张先生挣得太少,张先生自尊心又强,两人矛盾越来越明显。
终于,在经历过太多激烈争吵后,双方选择离婚收场。赵女士取得孩子抚养权,张先生每月支付部分抚养费。
时间飞逝,转眼8年过去。张先生发现儿子的容貌和自己实在没什么相似之处,遂做亲子鉴定。结果却令他震惊,孩子居然不是自己的骨肉!
面对这个惊天内幕,张先生情绪崩溃,他强烈要求赵女士给予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但遭到拒绝。张先生看透了赵女士的真面目,决定将其告上法庭。
妙语连珠辩护,前妻成功避开刑责
对于张先生的诉讼请求,赵女士提出了两个理由进行抗辩:
理由之一,离婚已过了8年,超出了婚姻法规定的精神赔偿请求期限。
理由之二,张先生无法证明自己确实受到精神损害,索赔理由不成立。
赵女士的辩护似乎直指法律关键点。那么,这起离婚案的核心法律依据是什么?为何赵女士可以免于刑责?
根据《婚姻法》第46条,只有具备“重婚”“同居”“家暴”“遗弃”等离婚原因的一方,才有权在1年内请求精神赔偿。而张先生与赵女士是协商离婚,不属上述任一情况,所以赵女士的第一条辩护成立。
其次,生活了8年才发现儿子不是亲生,张先生的精神损害不言而喻。所以赵女士的第二条辩护似乎站不住脚。
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无法提供确凿证据,仅凭主观臆断很难达成精神赔偿请求。所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赵女士成功避开了刑责。
法院判决意外曝光,他获得惊人赔偿
这起看似毫无希望的诉讼,最终以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落幕。
法院认可了赵女士的抗辩理由,确认她不属于需要承担精神赔偿责任的当事人。但同时,法院也看到了张先生近10年来饱受折磨的心路历程,所以从人性和情理出发,判决赵女士需支付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这一判决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张先生终于获得了法律的公正裁决,他也可以正式翻过这一页,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生活中难免困境跌宕,但只要心存希望,终会见天日。这起案件为我们上了宝贵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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