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交50元罚单,民警执法致女子十级伤残,住院21天。出院后,将交警大队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6万



一道昏黄的夕阳描摹出城市剪影,马路对面一名戴着安全帽的交警正站在斑马线前。他双手插兜,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马路这头远远驶来的一辆电动车,伴随着嘈杂的喇叭声和引擎隆隆声逐渐接近。。。。。。
紧急刹车,一阵刺耳的摩擦声过后,电动车停在了交警面前。
“同志你知不知道自己刚才闯红灯了?”交警一边说,一边拿出了自己的执法记录仪。
电动车上的年轻女子叫林娜,她向交警解释自己闯红灯的原因,还委屈地控诉着交警执法太严格。但交警并没有理会,直接开出了50元的罚单。
林娜坚决不交罚款,双方很快就发生了争执。交警见林娜不配合,准备将她从车上拽下来扣押电动车。没想到这一拽导致林娜重重摔倒在地,受了重伤。
林娜入院治疗长达21天,伤残等级评为十级。出院后,她将交警所在的交警大队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6万余元。
这起普通的交通执法事件,就此升级为了民事赔偿纠纷。林娜虽违反交通规则在先,但交警的执法手段是否过激?林娜要求的赔偿又是否合理?针对这起典型案例,本文进行梳理和分析。
【案件回顾】
1月30日下午5点,林娜驾驶电动车在市中心的滨江路上行驶。她这天下班时间晚了,着急去幼儿园接5岁的女儿林林。
来到与石牌路交汇时,林娜发现红灯亮起,距离转绿灯还有2分钟。林娜焦急地看了看手表,决定冒险闯红灯。
就在林娜加速通过交叉路口时,一名交警走到马路中间,示意她停车。
“同志,你知不知道刚才闯红灯了?”交警一边说,一边拿出了执法记录仪。
林娜解释说自己是去接孩子,希望交警能够通融。但交警直接开出了50元罚单,要求林娜立即交罚款。
林娜认为罚款太严格,坚决不同意交罚款。双方很快发生了争执。
交警见林娜不肯配合,就准备将她拉下电动车,扣押车辆。林娜本能地反抗着,但还是被交警强行拉下车去。
林娜一下没站稳,就重重摔在了地上。交警顺势将她按在地上制服。这一连串动作导致林娜受了重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经过21天住院治疗,林娜终于出院。但她的左腿造成了永久性损伤,被评为十级伤残。
林娜起诉交警大队,请求赔偿医药费、伤残费等共计16万余元。
【法律分析】
针对林娜起诉交警大队一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法律分析:
一、林娜闯红灯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遇有交通信号灯时,必须遵守其指示。林娜明知是红灯还闯了红灯,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属于违法行为。
二、交警的执法手段存在过激可能
根据《人民警察法》,警察在执法时可以对违法行为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但不应对人身造成严重伤害。本案中,林娜并无暴力反抗的行为,交警采取将其拉倒在地然后按住的做法,手段过激,已超出必要限度。这可能构成渎职行为。
三、林娜请求赔偿符合民法有关人身权利保护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治疗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林娜因交警的行为造成十级伤残,请求对方承担医药费及误工费,其请求与法律规定一致。
综上,本案中林娜虽然存在违法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交警就可以采取任意的执法手段。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也应当遵守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范围。对于林娜的赔偿请求,法院判决交警大队承担部分责任,符合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民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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