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崩溃了!”江西赣州,女子被嫌弃花钱大手大脚,将39180元给男友保管,10个月后分手想拿回存款,男子:赠与不用还!法院判了


  江西赣州,小李被男朋友批评花钱大手大脚,就把自己39180元的积蓄交给男友保管。谁知感情破裂,分手时男友不但不还钱,还说那是送他的礼物。小李气急败坏,决定让法院来判断这笔钱该归谁。

  
01
案例回顾
  江西赣州,小李和男友小王相恋一年,小李性格开朗大方,常常请小王吃喝玩乐。小王却嫌弃她花钱太大手大脚,让小李把钱都交给他保管,以免乱花。小李听话地把自己攒的39180元全部分批交给了小王。
  这39180元对小李来说可不算少,它记载了小李许多辛勤打工的汗水。小李平日里在服装厂打工,一个月只能拿到两三千块钱。为了攒下这笔钱,她提交了无数个加班申请,连休息日也舍不得放松。这39180元,几乎是她一年的血汗钱。
  小王当初提出保管这笔钱时,小李还犹豫过。这毕竟是她用汗水和时间换来的,舍不得交出手去。但小王执意要保管,说这是为她好,小李这才软软地答应了。
  没过几个月,两人就因性格不合分手了。小李提出想拿回自己的39180元存款,没想到小王竟然翻脸不认人,说那是小李送他的礼物,不用还了。
  小李哭天抢地也没用,小王死活不还钱。这下小李只能找律师打官司,她相信法律能替她抗争回这39180元血汗钱。
  面对小李的请求,法院会判决如何呢?
  
02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应当履行到受赠财产权转移时为止的义务。
  小王称那39180元是小李送他的礼物,但他没有证据证明财产权已经转移给他,所以不成立赠与关系。
  这39180元的来历很清楚,它是小李辛苦工作赚来的血汗钱。小王并没有为这笔钱付出任何劳动,他不过是受托帮小李保管而已。要说这是他的赠与财产,毫无根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委托财产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当事人对委托财产的归属有争议时,由被委托人举证证明该财产的赠与或者其他合法归属。
  小李委托小王保管钱财,小王如果声称那是赠与,应当举证证明。但小王显然证据不足,他无法证明这笔钱的任何财产权转移过程。
  在法律面前,利益争议的当事人必须以证据说话。小王空口白牙地称这是礼物,法院是不会买账的。正如清代大学者王引之所说:“讼务须据,不据勿讼。”要打官司,就得拿出证据,否则理亏一方只能选择缄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委托人可以随时撤回委托事务。
  法律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随时收回委托财产。小李有权要回自己辛辛苦苦打工赚来的39180元。
  这么多年来,法律一直在强调物权的绝对性。不管房子、汽车还是存款,一旦产权明确,权利人就可以对其实施绝对的控制。小李对这39180元拥有 无可厚非的所有权,她本可以任意支配,小王并无权力对她的决定设置任何障碍。
01
法院判决
  综上种种,法院自会判决支持小李的诉请,责令小王将钱财全数返还。别人的辛劳之果不是免费的便宜,这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循的底线原则。钱财往来需明码标价,感情路上也需理性思考。
 时光荏苒,但契约精神永恒。我们必须用法治之光照亮金融秩序,维护市场规则,守护每个人的权益。
大家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件,如有雷同,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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