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天理吗?”河南,6个村民在自己家里做饭,竟被执法人员要求办证,不然就要罚款,执法人员:这是规定。这合理吗?


  河南漯河,6位普通村民在自己家里烧烤,却突然受到执法人员的检查。令他们惊愕的是,执法人员竟称他们必须持有饮食服务许可证,否则就要处以罚款。 村民们不敢相信,在自己家做饭都需要证件吗?这要求似乎荒谬至极,村民决定捍卫合法权益,把这件怪事告到法院。

01
案例回顾
  河南漯河,老张一家六口住在村里,生活虽然简单但依然温馨。一天,他们突然收到通知,说第二天要到村委接受检查。老张还在纳闷,不知检查什么,第二天执法人员就来了。
  原来近期村里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检查每个家庭的饮食情况。令老张没想到的是,执法人员看到他在自家院子里烧烤,竟然说他必须持有饮食服务许可证,否则就要处以罚款。
  老张吃惊不小,自己在家烧个烤串也需要证件吗?再一打听,村里其他人也都受到了同样的检查和要求。貌似老张他们如果不办证,就都要被罚款。
  老张觉得荒唐极了,这要求未免过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在自己家做饭原本是合法权利,现在却要像监管餐馆一样持证才行。
  大家商量后,决定以老张为代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不合理的处罚决定。老张相信法治会给这个乌龙事故一个公正的交代。
  那么法院会如何裁决此案呢?
 
02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执法人员要求办证并处罚款,必须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同时也要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将法定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取得行政机关的批准。
  法律没有规定家庭烹饪必须持证,执法人员自行要求老张他们办证并处罚,显然是越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条规定,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该处罚无效。
  即使执法人员声称他们的要求有依据,但程序上也存在重大瑕疵。老张他们没有获得充分陈述权利,这种强制性处罚应视为无效。
03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撤销对老张他们的处罚决定,因为这显然是不合理和违法的举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基层执法也不能随意践踏公民合法权益。
  我们必须用法治监督权力,防止它变为只会凌驾人民的威权。合法的天空下,每一个人都应该轻装上阵,追求属于自己的简单生活。
故事改编自实际事件,仅供法治参考。如果相关描述存在不当之处,请联系删除。也欢迎读者就该案例发表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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