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要脸了,弟弟出宅基地,姐姐出80万盖房子,说好一人一半,结果房子刚刚建好,弟弟就将姐姐赶出了家门


离婚回到娘家的李女士,带着两个小孩,准备就在这里定居。弟弟提供宅基地,而她拿出了80万的抚养费,负责盖房子。
等房子盖好后,两人一人一半,并达成了协议。可哪知,等房子盖好了,弟弟竟然翻脸不认人,将娘俩赶出了新建房,还说这是他的宅基地,是他的房子。简直无耻至极。

案例回顾
伴随着离婚的痛苦,李女士带着两个孩子和得来不易的80万抚养费,一股脑儿全都带回了娘家。心里满满的只有一个念头:重整旗鼓,再一次迎接生活的挑战,打算二次好好生活。
湖南某市某小镇上的清晨散发着特有的清香,李女士和弟弟一起策划着建房的计划。弟弟贡献出家里的地,也就是宅基地,她则拿出全部带回的80万。两个人,好像回到了小时候,准备共同完成一项大工程。
可惜好景不长。房子刚建好,弟弟就翻脸不认,因为他拿到了宅基地的确权登记证。
刚开始弟弟一直抱怨自己不喜欢住楼上,希望和姐姐换一下,因为姐姐年龄也不小了,还带着两个小孩,刚开始没答应。后来经不住弟弟每天来说,最终还是答应了。
而就这一件事情,兄妹俩本已不满的关系,就在这样的火种下彻底激化,甚至还出手打了姐姐。一次争吵过后,他彻底把姐姐和孩子们赶出门。
李女士痛苦的无法入眠。她把全部积蓄,心血,和梦想都砸进了这个家,却成了个无家可归的人。内心的痛苦已经让她呼吸困难。
这不仅是家庭内部的冲突,更涉及到法律和道德的问题。他们之间一直紧绷的关系线,这一次彻底被切割了。
“没有留恋,也没有妥协,只剩下痛苦。
案例分析
那么,我们该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且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有轻伤、重伤,还会有严重的刑事责任。
对于李女士来说,这是一个宝贵的机会。在法律的保护之下,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权利。强调这是他的地方,只看宅基地,却不顾他人的劳动和付出,这样对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9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李女士无疑失去了法律的庇护,因为她在法律上是失去了拥有宅基地资格的。
然而,《民法典》的第122条也给予了李女士一点安慰。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李女士为此可以要求弟弟退还80万。
法律公正而廉明。对于遇到李女士这样的事情,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站出来,大声的质问:“如果我们在法律面前放弃了公正,那我们又何来面对良知和正义呢?”
案例启示
家庭的和睦应该得到保障,法律的公正更应被维护。在钱财、法律和亲情的拉扯中,每个人的选择和行为,都值得被深入地思考和领悟。
那么,对于这件事情,各位又有何看法呢?我们期待您的参与与互动,让我们一起探讨这个问题,挖掘其深层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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