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一小偷凌晨5点偷老妇家的草莓,被老妇发现后,撒腿就跑,哪知因为天黑看不清路,小偷在一小坑洼处摔倒在地,导致脚踝处重伤。此时老妇也上前将小偷给抓住了,才发现小偷已跟腱断裂,治疗费用2万多元。
于是将老妇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康复护理以及误工费总计5万元。老妇:偷我家草莓,没找你负法律责任,还反过来找我要赔偿,你那是活该。
案例回顾
山东潍坊,都快60岁的老两口,老妇姓徐,种植有十几亩的草莓。
为了这十几亩的草莓,老两口是起早摸黑,细心的照料着每棵草莓树,可以说在当地,徐老妇的草莓是长的最大最甜的,这也是给即将发生的事埋下了伏笔。
这一天的凌晨5点,天才稍微有点亮,徐老妇起的早,想着去自家草莓园去看看,随便摘点草莓去街上卖。
可刚刚到地方,就遇到一个拿着蛇皮袋的小偷许某,居然在自家田地里偷草莓。此时的小偷许某也知道被发现了, 两人四目相对。
徐妇怒不可遏,大喊道:来人啊,快抓小偷。许某听后撒腿就跑,由于看不清路,小偷一不小心踩进一小坑,摔倒在地。
此时徐老妇心里也是挺害怕,第一次遇上这事,看到许某倒在地上,徐老妇连忙跑过去就将小偷给拿下了。
令她没想到的是,此时的小偷许某却疼的哇哇叫,原来就刚刚摔倒的时候,导致脚部重伤。
不多会,徐老妇的老伴也来了,随即选择了报警处理,等警察赶到,天已大亮,一致商量后决定先将许某送到了医院,看是什么情况?结果诊断为跟腱断裂,需要做手术,总计费用2万多。
想着小偷许某被抓住,也受伤了,徐老妇也就没有多去计较,也将这事慢慢的忘记了。
可麻烦事还是找上门了,许某居然将她们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等总计达5万元。
徐老妇觉得这太荒唐了,“偷我草莓,我没找你麻烦,你反倒找我要钱,再说是你自己摔倒的,和我们没啥关系,只能怪你自己活该”
案例分析
那么就这件事,法庭又该如何判决呢?
本案的法律依据:《刑法》第134条规定,对于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均属于盗窃罪。
而许某未经过徐老妇允许擅自进他家草莓园摘草莓,属于盗窃行为。
同时,《侵权责任法》第17条明确指出,对于侵权人在侵权行为过程中受到的身体损害,权利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在判决时考虑到以下两点:
一是对许某是否有盗窃行为的确认。通过对现场情况以及证据的查验,结论是许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许某还谎称在果园晨练,完全不符合现场证据,而且也无逻辑。
二是对许某受伤责任划分情况。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认定许某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自身过错导致的伤害,无需由他人承担。
同时,徐老妇的追击行为符合《刑法》对于合理防卫的相关规定,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构成侵权。
根据以上的说明,法院最终判决许某的诉讼请求无效。也就是说徐老妇不用赔偿
同时,徐某还得承担此事产生的法务成本,即案件受理费500块。
所以虽然生活虽然艰难,但是公正和公平总是存在的。
关于这事件,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