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直播间】今天“世界水日”—新《水法》罚款大增!


2023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世界水日”源自联合国,自1993年“世界水日”确定后,从1994年起,水利部决定将每年“世界水日”即3月22日至3月28日的这一周,确定为“中国水周”。


孝南区水利和湖泊局 分管水行政执法主任 黄莉
为了提高全社会关心水
珍惜水、保护水意识
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
《法律直播间》栏目请到
孝南区水利和湖泊局 
分管水行政执法主任 黄莉
来为大家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知识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黄莉:现行《水法》共八章八十二条,从总则,水资源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八个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主持人
我们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2016年进行了修正,那么修正后的《水法》有哪些亮点需要我们重点关注的呢?

黄莉: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1.水法在加强水资源宏观管理和配置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首先将水资源规划单设了一章,强调了规划的重要性及其法律地位;其次,确立了水资源论证制度;第三,水法确立了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制度;第四,确立了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度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制度以及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制度。
2.水法对水资源管理体制上作了有效的规定。一是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二是加强了在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管理力度。在节水方面:将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作为发展目标写入总则;实行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以及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工业、农业、城市生活节水管理,大力推行采用节水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实行计划用水、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3.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水法特别强调了水质管理,确立了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制度;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4.在加强执法监督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单独设立了“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的章节,规定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水政监督检查人员执法权力和义务。强化了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主持人
我们看到,新《水法》对水利等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的追究,从2种增加到8种。法律讲究权力与责任、义务的平衡,新《水法)赋予水利部门的职责权利多,那么对违法行为的追究是不是同样增多了?我们又是如何贯彻执行的呢?

黄莉:新《水法》将处罚主体从水利、公安增加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新《水法》不但是水利部门组织实施的法律,也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子以保障实施的法律,新《水法》对当事人违反水法的法律责任条款,从3条增加到12条,对违法行为的追究从8项增加到22项,采取行政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从5种增到包括限期补办手续、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对不缴纳水资源费的行为进行追缴滞纳金和罚款以及吊销取水许可证等超过9种,罚款从没有规定数额到规定为1~10万元,比较明确、具体。

主持人
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请您介绍下,将会开展哪些活动呢?

黄莉:2023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2023年“世界水日”主题为“Accelerating Change”(加速变革)。我国纪念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为“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孝南区水利和湖泊局将紧紧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线上线下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提供有力保障。例如我们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水法宣传进机关、近企业、进社区活动,河湖长制知识专题讲座,“水厂开放日”及参加上级举办的征文活动等等。在此我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行动起来,加入我们,争做节水卫士,河湖保护卫士。


FM91.8 孝感新闻综合广播《法律直播间》
直播时间:每周四上午9: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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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由孝南区司法局与本台联合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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