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可以调整吗?解读这个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意见



嘉宾: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乐群
【法律直播间】
栏目邀请到孝南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周乐群


01

主持人:
湖北省出台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新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要求,充分发挥国土综合整治平台和支撑作用,促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2019年11月1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意见》。
02

主持人:
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主要有七大项任务。

推进乡村国土空间治理。
大力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科学划定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功能分区,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明确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任务和空间布局。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以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为重要内容,以乡镇(或若干村)为基本实施单元,编制实施方案,整村整乡推进。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要做好规划衔接。

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
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以耕地保护为重点,统筹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耕地提质改造、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治、污染土壤修复等,集中连片改良提升农田,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传承农耕文化。整治区内建设占用耕地的,要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提升复垦耕地、新增耕地、中低产田质量。

推进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
统筹农房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需要,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城镇低效用地以及其他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腾出建设用地空间,为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在建设用地整治中,注重保护好历史文化村落、传统建筑、街巷空间等,修旧如旧,记住乡愁。

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整治。
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重点推进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在资源富集、矿山分布集中地区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规范农民建房管理,减少地质灾害威胁。

推进乡村国土绿化美化。
大力建设森林乡村,推进村旁路旁宅旁水旁绿化,见缝插绿,增加乡村生态绿量。加强乡村原生植被和古树名木保护,建设乡村公共绿地、小微湿地和微景观,改善乡村自然生态。鼓励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等新型产业,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大力推进荒山造林,对乡村裸露山体、采石取土创面等进行绿化美化。在不突破耕地保有量的前提下,稳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田(坑、渔)还湖还湿,修复还原自然生态。

整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
全面开展农村治危拆违、”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四好农村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湿地保护修复,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消除黑臭水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动物迁徙廊道和生态栖息地。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增强水土保持能力。加强乡村文化景观保护,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开展特色旅游。

探索农村自然资源资产评价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探索编制乡村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量化资产价值,确保整治后自然资源资产总量有明显提升。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重点推进耕地保护激励性补偿和跨区域资源性补偿。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完善宅基地有偿退出和农房等农村资源资产抵押融资制度,激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
03

主持人:
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有哪些支持政策?

充分释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红利。
在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区域内叠加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充分释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揽子解决”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耕地占补平衡、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等政策红利。通过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优先调剂使用,所得收益用于脱贫攻坚、国土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等。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
对已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编制的地区,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时,确需对整治区域内的建设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进行优化布局 的,按照建设用地规模不扩大、耕地面积有增加、耕地质量有提升、生态红线不突破的要求,可对规划进行一次性修改。

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
强化耕地保护,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整治区域内原有耕地面积的5%,质量达标的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开展国土综合整治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要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三线”统筹划定、布局集中连片、总体保持稳定的原则,编制整治区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与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协调一致,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审批或修改村庄规划。调整后永久基本农田增加面积不少于整治区涉及调整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5%。

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要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对现状建设用地规模确实无法满足乡村建设需要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使用规划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适当扩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整治区域内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节余部分用于城镇建设和调剂使用。探索省市县联动的乡村产业“点供”用地政策,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满足乡村产业发展新要求。

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乡村振兴资金和有关指标收益,加大对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投入。每年从省级补充耕地指标库拿出部分指标进行交易和统筹,相关收益用于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奖补,适度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地区倾斜。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融资模式创新,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提供长期信贷支持。对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产生的指标收益和经营性收入,可按约定作为还款或收益来源。鼓励利用财政资金联合金融和社会资本,设立国土综合整治发展基金。对社会资本投资国土综合整治达到一定规模的,在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前提下,允许利用不超过3%的整治面积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

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资金奖补。
建立省级奖补机制,对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行基础奖补和差异奖补。项目批准立项后即享受基础资金奖补,差异奖补根据绩效评估结 果确定。项目验收后按建设用地整治复垦面积的30%奖励新增 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每年对县(市、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靠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具体考评和奖补办法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

构建农民权益保障和利益共享机制。
强化村民自治,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在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过程中,有关村庄规划、整治项目建设、土地权属调整、收益分配、安置补偿等涉及农民群众切身权益的事项,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支持农民自建,对农田整治、植树造林、农村道路建设等技术要求低的简易工程,鼓励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当地农民施工。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整治区各级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可折算成村集体股权,构建农民权益长效保障机制。各地要研究制定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办法和相关补偿标准,增值收益分配更多向农民和农村集体倾斜。

FM91.8 孝感新闻综合广播《法律直播间》
直播时间:每周四上午9:00--9:30 
直播参与QQ:2856844530 
本栏目由孝南区司法局与本台联合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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