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海观澜】陈启文:倾听灵魂的声音


访谈:倾听灵魂的声音
——陈启文中短篇小说集《石牌村女人》代跋
文/陈启文、方梅

生活不仅是写作者的创作素材,而且是作家的精神资源
方梅(以下简称方):你是一个给人很多谜团的作家,在本土作家中也是一个异数。1987年你以长篇传记小说《宋美龄》蜚声海内外,随后又写出了《神医》、《凤凰巢》、《流逝人生》等一系列被文学界看好的中短篇,后来怎么突然就消失了?时隔十年,就在人们认为作为作家的陈启文一切都结束了时,你又以一种突然的方式出现了,《中 篇小说选刊》竟然在同一期选载了你两部中篇,这的确让人感到突然,有人甚至怀疑你是不是有什么特殊背景?
陈启文(以下简称陈):如果说有什么背景,我的背景就是自己这十年的生活经历。我是鬼使神差地被命运抛进生活里来了,这和我原来在社会上兼职、挂职、“深入”、“体验”生活完全是两回事,也就不会着一个作家养尊处优的显贵意识去看事想事,而是以最直接的方式融入真正的生活之中,我就在生活,我本人就在生活状态之中。那时压根就没打算搞文学了,一心为生计疲于奔命。或许这样才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独到和复杂,对功利社会的本相才有了更深层次的洞察和体味。即便如此,这样的生活也并不能直接进入文学,它是我个人的经历,却又是转型时期众多人的经历,大同小异而已,是外在的。只有在外在的生活内化之后,生活不再作为写作素材,而化为写作者的精神资源之后,这样的生活对于文学才有意义。那些常人难以觉察到的东西,你觉察到了,就是“深入”,你不但觉察到了,而且有你的灵魂贯注其中,才是“体验”。而体验的最高境界,已不是生活体验,而是生命体验。到了这个境界,你不管写什么,写谁,都是在写自己,都带有自传的性质,天地中都有“我”化生其中。我用十年时间寻找到了自己,我觉得我又可以写了。
方:我想问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听说你现在完全靠稿酬为生,这让人很担心,这种生活状态是不是会逼迫你不断地为生存而写作?
陈:我算是一个先行者吧,但是对于作家而言,这将是一个总体的大趋势。一个作家不靠稿酬、版税生活,却要靠纳税人养活,首先就丧失了作为自由知识分子的立场,吃了皇粮,端了别的饭碗,“我”也就没有了。纯粹的文学需要独立自我的纯粹精神,这个纯粹不只针对通俗,更多是针对世俗而言,世俗权力,世俗功利。写作者追求的不应该是某种社会主流地位,而应注重一种边缘却更积极的影响力。然而一个写作者,同样也是个体生命,是血肉之躯,也就有着作为人甚至是动物的生存本能,趋利避害的本能。不食人间烟火也是不行的。所以,我也就不可能不想有更丰厚的收入和更高的生活质量,这是一种世俗的又合乎情理的欲望。它无论对于我还是对于别的作家都构成一种考验,它考验的是灵魂。我以为回避这些是没有必要的,关键还靠理智的取舍。如果写作已经无法保证我作为人的基本生存,我不会为生存而写作,而是干脆放弃写作另谋生路,比如像卡夫卡那样去当一个保险推销员(一笑)。不过目前,我好像还不用为生计发愁,而且还是纳税人之一,每次杂志社、出版社给我发稿酬或结算版税时,就把我作为“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扣掉了。但这些收入,只是我写作的副产品,一拿起笔,我首先找到的还是自己的魂,也就是“我”。
真实由人格力量和人文精神共同铸就
方:我注意到了你对“我”的再三强调,目前文学界流行“私人写作”和关注自身的写作,你对“我”的强调是否意味着要去与这种写作姿态保持步调一致?
陈:“我”不是一种姿态,而是写作者作为个体生命最本质的内核,也就是心灵。而所谓的“私人写作",更多的是关注自己的身体以及与身体有关的那点儿隐私,著名作家余华对这样的写作者曾有过句善意的讥讽,要他们先把“内心”和“内分泌”分清楚。我对这样的写作并不反感,只觉得有点好笑。我以为最可怕的写作还是那种无灵魂无特操的写作,完全没有自我,完全是那种自上而下的观念演绎,把文学糟蹋成了“文学应用文”、“文学公文”。而一个真正的作家,最起码脑袋应该长在自己的脖上的,最起码应该用自己的喉咙发出自己真实的声音,这是作家成其为作家的底线。而真实由人格力量与人文精神中共同铸就,人格即自我,人文精神即自身价值取向。这就是我强调的“自我”和关注的自身,它是卓然独立的,又是超然于世俗俗社会之上的,简而言之,就是通过自己的心灵对人的存在寻求精神上的理解,看一个作家是不是真正的作家,看一部作品是不是上乘之作,也主要看他与人类的精神生活联系得有多深,或者说,揭示得有多深。
方:强调和追求自我,是否意味着要远离公共精神空间?恕我直言,很多人更喜欢你的散文,尤其是你具有强烈批判色彩的人文随笔,那似乎更是一种淋漓尽致的抒发,而你的小说却缺少这种激动人心的东西,是不是因为“自我”的束缚?
陈:这个现象我也注意到了,我也一直在思考。或许是因为散文随笔这种文体更能以极短的语言点出事物的核心部分,也就更能直截地表现“自我”, 即自我的立场、视野和思想。但就纯粹的艺术意味而言,我还是更加迷恋于小说写作,它虽不具有如此强烈的冲击力,但更能蕴积心底充盈的深情与精神。而“自我”不但不会束缚小说写作,反而能激发人类最内在的情感,也更容易接近于写作者的潜意识。如果把一部小说写得像匕首与投枪,这部小说就算完蛋了。这是文本的局限,客观上也可能是现代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了,便读者缺乏读完一部小说的余裕和心境。
让文字以自己的方式诉说,才能接近现代叙事的本质
方:就我所读过的你的小说。有时候觉得你不是一个人在写,而是几个人在写,《城市猫眼》、《顺覆》和《白得耀眼的时间》同是写城市,却是不同的风格,你觉得,哪一类作品更接近于你的“自我”,换言之,哪篇才是你的代表作?
陈:我从不拘泥于一种风格写作,而且对所谓的风格化写作有一种自觉规避。单一的风格,很难表达像生活本身那么复杂的事情,让文字以自己的方式诉说,才能接近现代叙事的本质。惟有这种处于不断变化中的文字,不断的颠覆与破坏,才可能把表达的内涵尽可能地挖掘到极致,更多地倾向于无限性。时空无限,人类占有时空的局限必然会造成表达的局限,西方文学最大的贡献,不是创造了某种具体的文本形式供你来模仿,而是从根本上改变了你的思维方式,这不需要靠逻辑推理推出的合理化的人物和情节来完成,它可以是荒诞的,可以是颠三倒四完全不合逻辑甚或有悖常理的,不合常理却更接近于天理,更接近人类荒诞的、偶然而又盲目存在的状态。这给叙事带来了极大的自由,使之可以弥漫到现实之外的时空。就这个意义而言,我更喜欢《白得耀眼的时间》,并把它视为我到目前为止的小说代表作。它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说,我也没有把太多的能量耗费在追求别具一格的情节上,而是把充满了活力的感觉过程作为自己表达的核心。惠特曼说,我感觉到了所有的一切,我便是这一切。所有的故事已经讲完,艺术就是为了找出差别,这差别只能在感觉中去找,感觉永远都是新的,每个人的感觉都不一样。正是这一点,决定了精神产品的不可重复性,独特性。我把我感觉到的时间照直写出来了,应该说,在我已有的作品中,它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我的叙事理想。
选自《文学界》2006年第5期“陈启文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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